杀害曹发贵的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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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51 法制日报 | |||||||||
杀害曹发贵的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合肥8月7日电(记者李光明)安徽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人民调解员曹发贵被害案,凶手方汝龙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6日上午8时,安徽和县乌江镇黄坝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在庭审过程中,方汝龙的辩护人当庭提出方汝龙患有癫痫症,作案时有意识障碍,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属于故意伤害。法庭则认为,方汝龙经精神疾病鉴定,认为其作案时存在辨认及控制能力,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方汝龙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方汝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方汝龙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