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仍需还债 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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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5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8日消息:以为注销企业后便不用清偿债务,结果还是被债主告上了法庭。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一审判令已注销的瑞安某胶带有限公司的两位股东支付原告货款1.7万余元。 2002年2月,瑞安某胶带有限公司向杭州新光塑料公司购买低压单片膜,欠货款1.7万余元。公司于同年12月20日解散,并由其股东崔某和蔡某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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