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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造“居住建筑博览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54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奕)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外滩已成为上海的城市经典。而在淮海路武康路一带4.3平方公里区域内,上海还将以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打造一个“居住建筑博览区”。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区域中各类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方案,日前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面积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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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区,范围涉及徐汇、长宁、卢湾、静安四区,面积约7.5平方公里。去年11月起,市规划局首先会同徐汇区开展了徐汇区部分4.3平方公里的保护规划编制试点。这4.3平方公里西临华山路,北靠长乐路,东倚陕西南路,南接肇嘉浜路,区域内分布着许多富有特色的、具有各国风格的住宅建筑,如丁香花园、衡山宾馆(原毕卡第公寓)、湖南别墅、巴金住宅、上海新村、太原别墅等,区内1112幢花园住宅、120幢公寓、1147幢新式里弄,集中反映了上海近代居住生活形态特征,堪称上海居住建筑博览区。然而由于有些建筑年久失修,有些又因为周边新建了不少建筑,整个区域要进一步体现整体和谐,还需深入实施保护措施。

  规划专家此次对这一地区内的建筑进行了缜密的梳理,摸清了家底,并确定了保护对象,对每一街区都提出了科学严格的规划控制要求。整个规划着重提升区域的文化功能品质、全面延续居住功能、优化拓展商业服务功能、充实强化旅游休闲功能。

  所有建筑的保护与改造大致分为五类:对各级文保单位和上海市颁布的三批优秀历史建筑,按《文物保护法》及《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保护;对建筑风貌较好的有特色的历史建筑,参照《保护条例》进行保护,禁止“拆除后重建”改造;对风貌一般,但与整体建筑环境不冲突的,可局部保留或整体保留,可进行“拆除后重建”改造;对危棚简屋或对风貌影响大,而无法通过改造来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建筑,则进行拆除;其他新建、在建和可以通过改造使之与整体环境相协调的建筑,对其保留或进行立面整治。

  此外,规划方案还明确了需要保留或拓展的公共开放空间、绿化,对所有沿街建筑和需改造建筑的高度也进行了规定,并详尽系统地提出了每一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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