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蓬山:51年前有次“甘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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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0:5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紫蓬山作为名胜古迹加以保护,不是始于近年旅游事业兴起时,而是在50年前。上世纪50年代初就有明文批示,这份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保护紫蓬山名胜古迹的批示,现仍保存在肥西县档案馆中。 解放初期,社会大变革,人们思想观念转变,佛教文化受到冲击。紫蓬山西庐寺僧侣大部分流散。偌大的寺院空闲房很多。新成立的安徽省紫蓬山林场及合肥林业技术学校即借
逐级上报至安徽省委统战部,引起重视。1953年3月11日发出批示,批示指出:紫蓬山既是名胜古迹,就有保存的必要;林场、林校占用的房屋必须修缮者,其经费由两单位解决,和尚使用部分必须修缮者,由县里造具预算报上级财委审批。这不是宣传迷信,是为了保存房屋和名胜古迹。林场、林校捣毁佛像是错误的,应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和尚生活困难者,由政府救济。 省委统战部这一批示下达后,当年合肥林校迁出;林场归还部分房屋,砸毁佛像事至文革前相当长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相对地保护了寺院的平静,保护名胜古迹的批示,大部分得到落实。直到文革时,寺院才全部被毁。 ·苏有传·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