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有细则 认定时限60天 最高罚款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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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1:01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已进入倒计时,4个实施细则本周正式发布。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缺陷汽车的技术认定最长不超过60天;制造商隐瞒缺陷、规避召回,最高罚款3万元。 目前,我市相关的国家级实验室已基本建成,缺陷汽车检验能力接近国际通用标准。(张晋莫言)责任编辑:张涛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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