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招生严禁五类违规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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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1:0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8月8日电据《齐鲁晚报》报道,为规范高校招生收费行为,山东省教育厅6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在高等学校招生中违规收费的紧急通知》,严禁高校违规收取“点录费”等五项费用。 通知规定,山东省2004年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仍维持去年水平。各高校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得在使用预留计划和转专业过程中变相向学生收取“点录费”“
个别高校已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向学生收费的,要立即纠正,将多收费用退还学生。新学期开学后,山东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高校招生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收费的,坚决进行严肃查处,除清退和收缴违规所得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