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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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2:01 哈尔滨日报 | |||||||||
8月4日上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儿童和3名教师在幼儿园被人砍伤,其中一名重伤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是该幼儿园52岁的门卫徐和平,他曾因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 这是一件令人无比沉痛的公共安全事故。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散落民间”的精神病人群体是极其庞大的,这些“隐于市”的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哈佛大学联合开展的研究表明,在中国,精神分裂症的治疗率仅为30%。这其中固然有精神病人家属因贫困而中途放弃治疗的原因,但是,相关的医疗机构非常少,医疗条件差,更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即使这样的精神病人涉嫌犯罪,我国的法律对其也多是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最后往往还是将其交给家属或者民政部门。这一切都是大量精神病人“散落民间”的原因,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精神病医疗的软硬件投入,来满足精神病患者的医疗需要。更重要的是,国家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对精神病等特殊病人实施低收费或免费收治,并严格规范精神病院的公益性质。 苏子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