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赔偿被窃的“三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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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2: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昨晚,北京市建委商务考察团在结束了安徽八天的愉快行程、准备离肥返京时,不幸在肥遭遇小偷…… 3万元财物不翼而飞 昨晚6时30分许,北京市建委商务考察团一行18人,在结束了对安徽徽派建筑为期8天
由于定好了当晚8时35分回北京的火车票,事发后,他们拨打了合肥市110后,留下一位黄姓旅客在肥处理此事,其余赶回北京。据黄先生说,他们一行是由安徽招商旅行社全程接待的,因此,他认为被窃一事应由该旅行社负责。 旅行社:我们愿意承担应负的责任 “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我们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经济上的赔偿。”昨晚11时许,安徽招商旅行社李经理主动约见记者。李经理说,考察团一行所乘的金龙25座中巴,是他们从安徽省旅游汽车总公司租来的,事发后,稻香村派出所及蜀山区刑侦大队技术科的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室车窗搭扣处有被撬痕迹。 李经理认为,当时中巴车开到三河酒家门前时,是该酒店的门童主动将车引到距酒店约100米处的停车位上,“酒店方难道没有义务对车上物品负责吗?” 酒店方: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昨晚11时许,记者在三河酒家见到了该酒店的王姓负责人,他对此解释说,当时门童将车引到该停车位后,已向车上的乘客明确说明“请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酒店正门旁也有块显眼的“免费停车,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的告示牌。“当晚,我们也有三名服务员在门外看车,至于车上物品是怎么失窃的,还需由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王姓负责人表示,酒店方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包括提供必要的线索等,但对旅客及旅行社提出的“责任”一说,王经理表示“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宋文明 汪武君·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