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清欠工程款27亿 偿还农民工工资4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5: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8月8日电据此间媒体报道,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建设领域已清理回工程款27.03亿元,占拖欠总额的31.2%;已偿还农民工工资4.6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83%。 据了解,全省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目前还有9500万元没有清回。2003年度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18亿元已经全部还清;拖欠的工程款还有58.11亿元没有清回,其中政府拖欠的占31%,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的占20%。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特别
一些政府部门不但拒绝签订还款计划,而且还继续超越自身财力,要求企业垫资施工,搞“政绩工程”。个别司法、公安、法院、海关、教育、医院等部门,有的拒不接待索款人员,有的虽然认账,但不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或拒不偿还欠款。 黑龙江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清欠力度,确保政府投资工程两年内完成还款任务,到2005年6月底前完成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偿还工作,建筑行业基本实行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另悉,黑龙江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草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