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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上网杀死奶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5:28 扬子晚报

  本报讯8月6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残杀亲奶奶的17岁少年巩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0元。巩某是兴化市大垛镇人。2月28日凌晨1时许,巩某从网吧出来后,因手头没钱,翻墙进入其奶奶住处,伺机劫财。5时许,巩某用砖头猛击其奶奶脸部,用被子等物捂其头部,后又用铁钎戳其颈部,致其奶奶颅脑损伤死亡。(顾和平陈泉爱华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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