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管水上“出租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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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多部门联合整治“三无”船只 本报讯广东拟立法整治“三无”水上居民!昨天,省公安厅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将建议省政府牵头成立由渔业、海事、城管、计生、民政、工商、航道、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综合整治小组,治理水上“三无”居民。目前,已在惠州进行试点。
省政协委员梁祥提等提出,近年来,珠三角大多数地方水上居民上岸,并停发水上居民户口。但一些水道上还有较多长期停泊船只。这些船均属“三无”(即无编号、无航道运行证、无户口居民),居住者基本是外来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不少刑事案件均与“三无”船只有关,如几年前番禺某大楼盘七尸命案的作案者就长期藏身在船上。为防治安隐患,解决水上居民“三无”状况势在必行。 省公安厅对此答复,参加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船只、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些“三无”船只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建档,符合条件的发给合法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 (孙朝方 曾德明)(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