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士野蛮装修被法院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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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6:2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8月8日电(金文斌、杨金志)上海一位郓女士在买下别墅后进行大拆大建,多搭出了3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挖了大坑做喷水池,还自建了一面背景墙。近日,她被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起诉,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她在15日内将别墅恢复原状。 2003年8月,郓女士在上海威宁路上购买了一套两层别墅。别墅建筑外观为整齐的矩形,建筑物内部有一圆形中庭,上通二层顶的玻璃天窗,形成了一个自然采光的大厅。各居室
一个月后郓女士开始装修工程。她把底层的厨房往外搭建,在原本是绿地的部位搭出近10平方的延伸厨房。建筑南面的阳台被封成了房间的一部分,阳台下的底层房间也被扩出与阳台拉平,这样一来,又多建了20平方左右的住房。另外,郓女士在房后的绿地挖了个大坑,自建了一个喷水池子,并在水池后砌起一面高近2米、宽约4米的背景墙。郓女士在大拆大建时搭起脚手架破墙动土,引起她家周围沙砾飞舞,尘土漫天。 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郓女士装修得有些离谱,便向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郓女士未予理睬。其他业主对郓女士的所作所为再也无法忍受,他们联名投诉她的违建行为,认为她的举动严重影响社区的居住质量,而且可能导致房价大跌从而造成其他业主的损失。郓女士的几户邻居更是对她造成的影响大为不满,投诉她为了自己家的舒适美观而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2004年3月1日,业主委员会起诉郓女士,要求她拆除别墅的改装及加建工程,恢复原状。法院在审理中查明,郓女士在购房时曾收到一份《管理公约》,其上写明了业主“在未得管理者书面同意前,不得改动结构,不得改动建筑物的外貌”。法院认为,《管理公约》对小区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郓女士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郓女士装修美化自家别墅的意图无可厚非,但她应当尊重小区及多数业主的意愿,接受《管理公约》的约束。此外,郓女士的装修也违反了《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