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子死在医院 医院拒绝透露掩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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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6:30 深圳晚报 | |||||||||
新生儿子死在医院父母想看最后一眼 医院拒绝透露掩埋地点 北京消息据新京报报道,“我们是孩子的生身父母,可是孩子死后医院怎么处理、尸体埋哪,我们都不知道!”在京打工的冯凤玲近日对记者如是说。
7月9日早上7时20分,浙江籍小商贩冯凤玲在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分娩一男婴,40分钟后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冯凤玲与丈夫在病历记录上签字,表示同意孩子由院方处理。事隔十天,他们要求再见孩子一面,遭到院方拒绝,院方同时拒绝透露孩子掩埋时间地点等细节。 时间往前推十天,即7月9日,周妻冯凤玲在昌平妇幼院分娩一男婴,但孩子出生40分钟后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周阿友夫妇在病历记录上签字,“孩子由完(应为”院“,周阿友笔误—————记者注)方处理”。7月12日开始,周阿友夫妇多次到医院对孩子死因提出质疑,并且在7月19日向医院提出,希望能够再看孩子一眼。 院方答复,孩子“已经掩埋了”,至于孩子埋在哪里,什么时候埋的,院方未有透露。 父亲产房见了儿子最后一面 据病历记录,孩子出生的时间为7月9日早上7时20分,放弃抢救的时间是当天早上8时。周阿友说,早上8时,得知孩子抢救无效后,他得以进入产房见了孩子一面。之后,医生问他,孩子尸体是由院方处理还是自己处理,要不要进行尸体解剖。 周阿友表示,自己是外地人,难以处理,于是他问医生,尸解是否需要钱。他回忆,医生的回答是,昌平妇幼院不能做尸解,尸解需要到北京市里做,大概要6000元钱。随后,周阿友与妻子商量,夫妻俩不同意尸解。 对于进行尸解这个细节,该院副院长王丽娟接受采访时否认了周阿友的说法。她称,根据病历记录,孩子母亲冯凤玲由于有过自然流产、第一胎孩子又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些都属于高危因素,为了家长今后再次怀孕着想,医院建议给孩子做尸解,并特别允许父亲周阿友进入了产房,但是这对夫妇商量后决定不做尸解,“其实我们也希望能够做尸解,但是家长不同意我们不能做”。 当时参与抢救的医院儿科主任周霞及王丽娟都表示,“绝对没有”和周阿友提到尸解费用一事。 签字同意院方处理尸体 在病历记录上,周阿友一共签了两回字,一是在医生介绍产妇情况的记录下,他写下“了解病情,同意目前处理”的字样。 对于另一次签名,周阿友与院方的说法不一。病历记录上显示,医院儿科主任周霞签名记录:“2004.7.9.8:00,抢救40分钟无效,心跳弱,呼吸不建立,肤色青紫。向其父讲明,其第一胎女婴先心死亡,建议家长做尸解。其父意见,与产妇商量,放弃抢救。2004.7.9.8:15其父母商定:婴儿由院方处理,不同意尸解。其父鉴定。”此后,是周阿友歪歪扭扭的字迹“不同意尸解,孩子由完(院)方处理”。接着,是周阿友和妻子冯凤玲的签名。 周阿友小学文化,他说,“我不怎么认识字,这几个字都是医生先写好,我再照着笔画写的。”这点,院方在接受采访时予以否定。 提出看儿子最后一眼遭拒 7月11日,冯凤玲出院。随后,他们咨询了医生朋友后产生疑惑,孩子死亡时全身青紫,因此认为孩子死因不明。于是,从第二天起,他们多次向医院追问孩子死亡原因,“至少四五次”。医院作出答复,但周阿友说,“一些专业的东西我们听不懂”。 7月19日,周阿友又去到昌平妇幼院,提出希望能够再看孩子一眼。他得到的答复是,孩子已经“按照规定处理了”,“已经掩埋了”。 他追问,孩子埋在哪里,什么时候埋的,“都不肯说!” 他表示难以接受,“如果焚烧了,应该有焚烧的凭据;如果掩埋了,也有掩埋的地点。”“我们是孩子的父母,我们难道没有资格知道孩子的去向?没有资格最后看孩子一眼?” 周阿友说,按常理,孩子在处理前,应该和家长见一面,至少应该打个电话给他们,“但是什么都没有!” 他坚持留在医院不走,要医院给一个说法。最后,医院给周阿友一个明确的答复:以后再来不接待,可在法庭上见。 周阿友说,他怀疑孩子“还在医院,没有处理”,但是现在还没有想到上法院,因为没有钱。 透露掩埋地点有顾虑 对于周阿友夫妇提出的疑问和不解,7月22日下午,昌平妇幼院院长王红珍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孩子已经按照程序掩埋,有关孩子的死因,医院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必要把问题拘泥在孩子掩埋时间地点等细节上面”,如果家长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医疗鉴定予以解决。 王红珍还表示,既然孩子家长签了字,明确“孩子由院方处理”,那医患关系在签字以及产妇出院之后就完结了。 王红珍说,孩子是9日出生的,产妇是11日出院的,而家长直到19日才过来要看孩子,“大夏天的,肯定已经处理掉了”。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院方出示了冯凤玲分娩当天的分娩登记本,其中的冯凤玲名字下“婴儿特殊情况”一栏中注明,“7月14日已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希望能够知道孩子的准确掩埋地点,但是王红珍表示,“现在不会说”,“如果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可以向法官说明”。 后来,她独自面对记者采访时坦言,之所以不说,是存有顾虑。她说,目前足月的新生儿死亡已经非常罕见,这个孩子是和其他一些未足月的流产胎儿一起掩埋的,“挖出来影响不好,所以他们都坚决不肯说出具体的地点”。她还说,自己也不知道具体埋哪儿,“是一个工友专门负责的”。 专家称事涉父母知情权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新生儿死亡的尸体处理问题并没有相关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医院可以直接处理”。 而部分法律、伦理专家则指出,这起医患纠纷主要涉及的是死婴父母的知情权,医院不应以“可以处理”为由而回避。 而记者采访另外四家医院的医生称,昌平妇幼院将孩子掩埋很正常,既然家属已经签字,那么在掩埋孩子前也没有必要再通知家属。(王海宋蕾)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