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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农村合作医疗推出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08:19 扬子晚报

  记者在金坛市采访时了解到,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先进县(市),该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又作了有益的创新,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不一定非要住院才能报销医药费。

  据金坛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周晓琴介绍,30多年来,金坛市农村合作医疗从来没有间断过,这在省内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金坛仍是全省的试点县(市),目前参保农民达86%%,在省内名列前茅。“但我们在实施新型合作医疗过程中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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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农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用不着参保,参保了不合算;还因为有一条规定: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医药费,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热情。这次我们的新举措,就主要从补偿模式上着眼。”

  周晓琴说,针对有些农民认为不生病参保不合算,金坛市决定,对参加合作医疗、两年内没有享受报销、年龄在35岁以上的农民,统一建立健康档案,免费安排一次健康体检,体检的内容包括三大常规、胸透等。同时推出一项重要举措:凡特殊大额检查费用(如CT、核磁共振、彩超、腹腔镜手术、伽马刀等)及特种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如肿瘤病人的门诊放疗、化疗费用,慢性肾炎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透、腹透费用),均按30%%计入报销范围进行补偿。也就是说,不是非要住院才能报销医药费。而且,补偿的最高封顶额也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

  此外,金坛市在资金管理方式、转诊制度上也作了新的探索。周晓琴介绍说,在资金管理上,其他地方的做法是县(市)、乡镇两级统筹,两级管理;现在,金坛市改为全市统一管理,这样就减少了开支,杜绝了挪用。在转诊制度上,鼓励农民就地医疗,农民在本地治疗的,报销额度适当提高。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就医,凡在本市医院诊治的,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只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按规定报销。这一举措大大方便了患者,为省内首见。(赵遂 匡启键 朱新法)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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