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用新专利资助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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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14:0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外观设计专利可申请资助 记者近日获悉,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启用新制订的《云南省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资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原省知识产权局去年印发的《云南省专利申请费用和
据介绍,新的专利资助办法规定:凡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潜在市场应用前景的专利项目,且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为本省行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住所的个人,均可申请资助。资助的费用范围为申请专利涉及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已获授权,国外专利已获授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时间的确定以受理或者授权通知书的日期为准;其二、无专利申请权或无专利权权属纠纷的。 新的专利资助办法对资助额度作出了规定。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免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职务发明,发明专利申请每项270元,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127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53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380元;非职务发明,发明专利申请每项135元,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76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65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215元。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免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费用的50%。对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实行一次性资助,对同一专利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另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获得资助: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重大发明创造,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实施效果显著的原创性发明专利;国家或本省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发明创造,且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较为突出。 王晓卫 王辛丹 张敏娜(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