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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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0:2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黄涛报道昨天上午,西城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对去年年底发生在故宫后门的暴力抗法事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带头肇事的任金明、张和文分别被法庭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和1年,其他3名涉案人员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 去年12月29日,西城城管大队厂桥分队的城管队员在清理故宫后门无照经营行动中,遭到无照商贩抗拒执法,并有百人围攻城管队员。围攻事件中,无照商贩将城管队员打倒在
经过调查取证,审理查明,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任金明等5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犯妨害公务罪成立。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