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私扣准考证被判赔一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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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1:53 大连晚报 | |||||||||
重庆文兴中学因扣发学生高考准考证,被告上法庭。垫江县坪山镇法庭近日一审判决该校赔偿学生高考报名费2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今年6月7日,由于原告张仁龙欠被告文兴中学150元学费,当时学校带队老师刘亮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要求原告张仁龙交清学费或出具欠条后再发给其准考证。原告张仁龙从刘亮手上领到准考证已经是上午9时19分,由于张仁龙迟到,造成语文科目被取消考试资格,计
8月3日,张仁龙诉第一被告文兴中学和第二被告老师刘亮侵权案由垫江县坪山镇法庭开庭审理。文兴中学的辩护律师提出,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能用民事法来调解。法庭认为,受教育权利是宪法权利,也是民事权利,适用于民事调解。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垫江县坪山镇法庭依照相关规定,当庭判决由被告文兴中学赔偿给原告张仁龙高考报名费2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作者:据新华社8月9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