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记录”与煤矿破产 ——围绕四川达县建设煤矿财产和采矿权归属演绎出的“幕后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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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1:56 大连晚报 | |||||||||
检察机关从一本“行贿记录”入手,竟查获一起系列行贿受贿案,带出一串贪官;同时也让人们有机会看到,围绕一家破产国有煤矿的财产和采矿权归属演绎出的“幕后故事”。 百年老矿破产 协议出让差点“诞生” 2003年1月,四川达州市检察院接到一份书面举报称,达县意源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建设煤矿)破产清算中采用暗箱操作,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检察院反贪局在调查中了解到,达县建设煤矿是有近百年历史的国有煤矿,后更名
对此,当地一些知情人有另一番解释。杨直标的确“信誉度严重受损”,主要是由于他和合伙人详尽记下每笔行贿,从而导致多位官员落水,使他“里外不是人”。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这都是他咎由自取,怎么怪检察机关呢? 国土部门坚持“重新处置” 法院裁定拍卖合法 刘多华在依法取得建设煤矿资产产权后,建设煤矿原有的职工在三个月内得到了妥善安置,企业也开始恢复正常生产,然而,幕后的故事却仍未结束,主角还是杨直标。 达县公安局告诉我们,自今年1月以来,“这个煤矿就连续遭到不法分子的破坏,矿井门被封达8次之多”。4月7日,杨直标的弟弟杨直光等人再次强行封锁井口大门等处,导致煤矿被迫全面停产,直至4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杨直光等人治安拘留后,井门方被打开。此后,这帮人仍然多次阻挠煤矿正常运转。 6月22日,在现场的省煤监局达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又看见一伙人正在搬石头封堵井口轨道,当即责令他们停止。一个年轻人竟然煞有介事地辩称说:“这个矿是无证非法生产,新闻都这样说了。” 据了解,这些人所说的新闻,是指今年6月有两家媒体分别在报道建设煤矿拍卖时,引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管理处处长田华光的一段话。田说:“达县建设煤矿的拍卖只有两家,肯定是不合乎规定,必须重新拍卖。现在,我们国土部门至今没有给他们颁发采矿许可证。” 对国土部门的说辞,审判机关似乎并不认同。达县法院认为该案涉及的采矿权拍卖,从事实和程序上讲都是合法的,并于今年2月裁定煤矿破产资产及采矿权拍卖程序合法,结果真实有效;还裁定采矿权归刘多华所有,清算组负责向国家缴纳采矿权转让价款,协助刘多华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和变更煤矿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高法行政庭庭长吴星远在接受记者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时也表示,现在的业主通过合法拍卖活动竞得了建设煤矿的破产资产,是善意取得,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作者: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