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卖花童 政府有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4:3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君辉实习生巫丹)“11岁本该是读书的年龄,却被大人带出来卖花,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而在遭到殴打昏迷住院后,警方至今又调查未果,这不得不使我们为高庆红这样的卖花儿童深感不安。”昨下午,市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华商联谊会常务理事、渝中区侨联副主席彭应吉约见记者,表达了他对安徽卖花女童高庆红被殴事件的关注。 彭应吉代表还给王鸿举市长写信,希望通过市长,责成有关部门共同关心像高庆红这
“可以肯定,这些卖花童绝不可能是自愿忍饥挨饿、放弃上学的机会,背井离乡来卖花的。从法律角度看,迫使孩童卖花、卖唱,甚至行乞,已违反了我国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若有关部门认为他们是外地来的孩子就不去关心,那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态度。”彭应吉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共同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