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停了俩工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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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06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9日讯(见习记者梁建东通讯员郝瑞芳)由于使用的起重设备未经检验,太原市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责令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楼施工工地停工,限期整改。 8月8日下午,太原市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楼施工工地使用的塔吊没有经过劳动部门的检验,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查封了工地,责令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
又讯日,太原市执法局第一执法大队责令位于玉河街的太重集团建筑工地停工、整改。原因是:工地物料堆放零乱,建筑垃圾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网络编辑 金环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