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公开承诺促廉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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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5:3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记者昨日从渭南市纪委获悉,为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创新监督形式,渭南市纪委日前决定,全市所有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必须公开作出12项承诺,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渭南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承诺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结合岗位职责,具体作出如下12项承诺:不坐超标车;不用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
渭南市纪委要求,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在正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公开承诺,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上公开承诺。各单位还要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渭南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0913—2126455,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诺行为,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领导干部的践诺情况将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