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特委会监督政府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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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耒)锦江区人大组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权,对政府行政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据了解,这是成都乃至全省第一个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记者昨日获悉,该区人大特委会对区内某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进行的调查已接近尾声。 “现在,企业改制产生的问题已基本调查清楚,区政府在处置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都市第一个区级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锦江区应运而生。2003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组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暂行办法》也随之出台。修斌说,“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特委会主要是针对区里比较重大的事件展开调查。我们启动调查,一般都会经过相当严格的程序。”正因为特委会调查和监督的对象是区政府,锦江区人大特委会的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信任和支持。特委会介入后,很快摸清了情况,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区人大常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