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行限期低保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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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杨慧霞 通讯员俞远汉 袁悦、实习生彭芳)“吃上低保,终身有靠”的“低保懒汉”现象有望自动终结———记者昨悉,我省城市低保制度将作出重大调整:改变现行的享受低保没有时间限制的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施限期保障,保障期限一次为6-12个月,待期限满后,重新申报、重新审批。 据省民政厅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民政厅、财政厅即将印发《湖北省城市居
该人士指出,现行低保制度虽要求社区居委会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核查并作相应调整,但实际上很难落实,加上一些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差距不大,使得少数有劳动能力的人享受低保后,不主动出去找工作,成为“低保懒汉”。限期保障制度自动设置了障碍,期限一到,低保就会停止,如果想继续吃低保,就要主动申报,重新审核,从制度上破除了少数人“吃上低保,终身有靠”的懒汉观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