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宁海成功试点少年犯"以工代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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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6:44 都市快报 | |||||||||
“我们宁波一起进行试验的有三个人,结果只有我们这里的王明(化名)改造成功了,成功率是33%。”昨天,宁波市九鼎机械公司董事长袁杰生告诉记者。 去年上半年,袁董事长接到了一个秘密任务———浙江省少年管教所要把几名未成年的犯罪人员放在监狱外面服刑,该计划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春风矫治”行动,就是把孩子放在一家工厂里进行改造,“以工代刑”。当然,这只是一个试验计划。
据介绍,浙江省有三个地方进行试点,除温州外,宁波有余姚和宁海两个试验点,三名孩子被选上。 我不敢跟任何人说他的事情 去年4月份,宁海县法院的张冬弟法官带着一个名叫“王明”的孩子来到了袁董事长的公司。孩子看上去有些内向,不大说话。袁董事长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岗位,他不敢对任何人说这孩子的来历。 “就是要用平常眼光看他,他才会感觉被别人接纳。”袁说。事实上,宁海的司法部门之所以选择袁的工厂作为试验基地,也是因为袁的特殊身份———宁波市人大代表。更主要的是,袁的工厂以前就接收了许多刑满释放的人员,是宁海法院的帮教基地。 但是,按照袁董事长当初与司法局签订的协议,王明在他的工厂服刑期间,袁董事长就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作用。 “我必须每天了解他去哪里了,都干了些什么,所以我每天总要到车间去问问他的情况,时间长了,厂里的工人都以为这孩子是我的亲戚呢。”说着,袁董事长乐呵呵地笑了。 形式上就跟出狱一样 宁海是此次试验的重点地区,从人数分配来看,余姚一个,温州一个,惟独宁海有两个。“其实,这个建议也是我们法院先提出来的,我们也研究好多年了。”宁海法院刑庭庭长张冬弟法官告诉记者,另外一个孩子放在了另一家工厂。 按照计划,被选来做试验的孩子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服刑要过半,在少管所期间表现良好,而且要经过孩子所在的街道、村庄、公安、法院等部门层层同意推荐,方可选上,最后被选上“以工代刑”的孩子就可以到工厂上班劳动了。“其实就是跟出狱一样,每天上班、回家。”张法官介绍说。 但是,一旦发现这孩子在这期间有犯罪的行为,袁董事长就必须立即上报,由少管所马上收监服刑,这其实就意味着试验的失败。 他真的很幸运,能被试验 宁波的三个“试验品”中有两个都失败了,一个赌博、一个打架,双双被重新收回少管所,只有王明一直到刑满顺利回家了。 王明是前年被判刑的,2002年年底,王明和其他几个伙伴结伙打劫,抢了一个外地人两百多元钱,被判劳教两年。 小伙子已于今年1月刑满释放,他离开了袁董事长的工厂,去学习模具制作,还交了女朋友,“我现在就想学点技术,以后能自己养活自己。” 夜里,他告诉记者,“我觉得自己很幸运,他们都对我很好。”王明的母亲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真的很幸运,能被选中。”她一直说着这话。 昨天晚上,记者得知,袁董事长已经决定正式雇用王明到自己的工厂里工作。 (通讯员杨巧萍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