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厂腐竹甲醛是否超标?不同部门的3次检测结果迥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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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7:4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周爱明)为检测同一厂家的腐竹是否含有甲醛,我市3个部门对之进行了检测。最终的检测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工商部门的检测结果为甲醛超标100多倍,质检所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省、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均为含有甲醛,且含量超标严重。 近日,我市工商部门在抽查腐竹类食品时,抽查了大厂某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腐竹。工商部门通过自己配置的检测仪器,检测得出的结果为:每公斤腐竹甲醛含量为1毫克以上。
鉴于两次检测结果差别太大,工商部门决定再次取样,到省、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第三次检测。 省、市疾病控制中心经检测认定,这批腐竹含有甲醛,每公斤腐竹的甲醛含量为1毫克以上。按照有关部门的参考标准,腐竹含甲醛仍超标百倍以上。但省、市疾病控制中心在检测报告上都仅写出了甲醛的含量,却并未明确指出这批腐竹不合格。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甲醛是使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辅助物质,按规定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而且甲醛属非食品级商品,毒性较高,对蛋白质有很强的凝固作用,还会影响食用者的代谢机能。严格来说,任何食品中都不应含有甲醛。 质检及疾控中心都是权威检测部门,究竟该相信谁?工商部门犯了难。而“腐竹中甲醛含量每公斤不得超过0.01毫克”仅是企业出具的检测标准,能否作为执法依据还需商榷。另外,从适用法律情况看,甲醛含量超标如何处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昨天,记者在我市一些农贸市场看到,这家企业生产的腐竹仍在销售。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