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报近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结果 4单位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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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7:58 新华网 | |||||||||
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7月份北京4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结果。吴霜时装有限公司、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等4家责任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证等处罚。 这4起食物中毒事件分别是北京吴霜时装有限公司食堂中毒事件、湖北长安建筑公司食堂中毒事件、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暑假英语夏令营活动师生中毒事件和关东独一品餐厅食物中毒事件(详见事件回放和处理结果)。目前,4起事件中所有食物中毒人员均已顺利康复
9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监察处处长冀伟说,今年食物中毒致病病因主要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其次是化学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 中毒事件回放及处理结果 一、吴霜时装有限公司食堂中毒事件 7月22日,吴霜时装有限公司食堂从房山华龙市场购买了5.5公斤豆腐丝,晚6时左右做成豆腐丝拌黄瓜给40名工人食用,23日凌晨陆续有35名工人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症状。经检验,是豆腐丝的保存不符合规定导致豆腐丝变质。 处理结果:关闭食堂、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处吴霜时装有限公司罚款27000元。 二、湖北长安建筑公司食堂中毒事件 7月22日,在房山施工的湖北长安建筑公司食堂从窦店村订购了5公斤豆腐丝。当日晚,食堂将豆腐丝加工成黄瓜拌豆腐丝给30名民工食用。7月23日上午,陆续有16名民工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经检验,是豆腐丝的保存不符合规定导致豆腐丝变质。 处理结果:关闭食堂,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处湖北长安建筑公司罚款17000元。 三、中山实验学校夏令营中毒事件 7月25日,新国人培训学校在昌平区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举办暑假英语夏令营活动中,共有45人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随后送至天通苑汇仁医院就诊。专家判定,45名师生发生腹泻事件是一起致病物质不明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处理结果:责令停止供餐,彻底清理卫生并消毒,对炊管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处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26000元罚款。 四、“关东独一品”食物中毒事件 7月18日,朝阳区东大桥附近的“关东独一品”餐厅发生12人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该餐厅曾买过亚硝酸盐用做食物的保鲜和防腐,结果厨师竟误把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 处理结果:吊销“关东独一品”餐厅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0000元。工商部门还将根据卫生部门的处理决定依法对该餐厅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记者王秋实)(完)(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