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一教师编发“侮辱短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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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05 扬子晚报 | |||||||||
盐城电 近日,滨海县法院以侮辱罪判处私自编发“侮辱短信”的被告人李某拘役6个月。 据介绍,今年年初,滨海县某学校教师李某因职务晋升受阻,迁怒于滨海县政府的相关领导。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李某用假名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先后4次捏造了6条带有严重侮辱领导人格和名誉内容的短信息,并发送了360次这样的信息给滨海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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