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大事故责任人终身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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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17 北京日报 | |||||||||
据《辽沈晚报》报道 近30天内,大连建筑行业连续发生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6人死亡。大连市建委通过当地媒体通报这些安全事故的同时指出,今后对大连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将禁止其从事建筑施工,并终身不得担任法人代表。 大连市建委通报的近期发生的5起施工事故主要包括:7月3日下午,大连托拉斯木业有限公司附近的消防管沟发生坍塌事故,当场将2名工人压在土下,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1日
据调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私自招用无资质的施工单位,现场工人违规作业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事故隐患整治不力,是造成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大连市建委表示,今后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将禁止其从事建筑施工,并终身不允许其担任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同时,还将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