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损民”文件何以出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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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48 新桂网 | |||||||||
以“财政形势十分严峻”为由,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经过研究”,日前下达了一份让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以越权罚款、乱收费等形式“增加财政收入”的文件。文件除林业执法部门权限内的“退耕还林禁种处罚”、“乱砍滥伐罚款”,计生执法部门权限内的“社会抚养费”、“‘三查’违约金”外,清收项目还列举了很多花样,包括有越权性质的“违纪资金”,未定界限的“非法同居罚款”,还有荒唐如“打架斗殴”、“农用车违章拉人”等等巧立名目的“清收项目”(据《华商报》8月9日报道)。
如此“创收”,实际就是要干部下去乱罚款。之所以要如此“创收”,是因为“上面来人镇政府要迎来送去,机关正常运转办公开支也都需要钱,是财政吃紧才‘出此下策’”(一位干部语)。 镇财政缺钱运转,就打老百姓的主意,老百姓从哪挣这笔“冤枉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逼迫干部为“狼”作“虎”去损民夺利,是在赤裸裸地教唆干部做违法乱纪的坏事、人为地制造干群关系紧张的极端错误行为,我实在困惑:这等严重违规的红头文件是怎样“经过研究”,并得以出笼的?!据了解,该文件没抄报上级政府及上级相关单位,仅仅抄送该镇财税所并存档,该文件持有人的范围很小,“可能担心出事”。 小河口镇政府的领导干部竟公然违反规程发文,明知是在违法乱纪也敢去做,他们的胆子有多大呀!同样令人不安的是,这个文件也引起镇政府众多干部的不满,可他们不满的原因竟不是内容的荒唐,而是在该文件的“方法措施”里有规定了清收任务与工作队干部的工资、奖金如何“考核挂钩”的细则——触及了这些干部的切身利益时,他们才产生了不满;要是没有这个细则,恐怕也无人出来讲话了,将这个错误的文件“贯彻落实”下去了。 镇政府以自己运转为中心,镇里的干部以自己利益为中心,两者都没有考虑百姓的死活,这就是荒唐文件得以出笼的根本原因所在。(江苏苏北人) 作者:苏北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