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少妇杀夫被判死刑 称孩子没娘欲求“活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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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8:55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一名少妇为了偷情,竟然毒杀丈夫。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为了得到活命,她上诉后竟提了一个荒唐的理由,希望法官给她一条“活路”。 现年56岁的符可,是浦北县北通镇村民,是一名种香蕉的能手,妻子是个精神病患者。2002年7月,灵山县29岁的赵琳经人介绍,向符可学习种香蕉。符可每次都热情地为她解决各种难题,两人关系亲密无间。11月的一天,符可带她到一个偏僻的蕉田“参观”。当天
去年3月,赵琳向丈夫提出离婚要求,被丈夫拒绝和责怪。赵琳和符可决定除掉这块绊脚石。于是符可买了半瓶杀鼠药交给赵琳。8月28日早晨,李值勤外出劳作。赵琳将杀鼠药全部倒进饭盅,提着饭菜送给丈夫。饥肠辘辘的李值勤接过饭菜狼吞虎咽,5分钟后便口吐白沫死亡。 事后,村民们对李值勤的死表示怀疑,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法医尸检结果表明,李值勤死于“毒鼠强”。赵琳、符可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去年8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李值勤63岁的母亲和他的一儿两女(大儿子才8岁),要求两被告赔偿4人的抚养费及死者的丧葬费。面对亲人,赵琳悔恨的泪水奔涌而出。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赵琳死刑,判处符可无期徒刑。两人连带赔偿赵母及3个小孩各种费用2.44多万元。赵琳则提起上诉。 今年8月初,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赵琳以孩子们已经没有父亲了,不能再没母亲为理由,恳求法官给她一条活路。目前,终审判决尚未出来。(记者 丁后锋 通讯员 钟忆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