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在建商品楼仅评估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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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05 现代快报 | |||||||||
150元,人们怎么也无法将其与一幢楼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原宁夏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称城建公司)的改制过程中,一幢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的在建商品楼,却真真切切地被评估为150元!城建公司改制前后,部分职工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大量国有资产在改制中流失。为此,记者来到中卫进行了调查———违规改制依据失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始建于1985年的城建公司,是一家只有32名正式职工的地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虽
继任经理赵炳海上任不久即提出对城建公司进行“零资产”改制。2001年2月26日,公司职工大会表决同意改制。同年3月8日,中卫县建设局批准了城建公司关于申请企业改制的报告。在取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资产评估立项后,城建公司委托宁夏瑞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2001年11月2日,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城建公司“资产总计1557.30万元,负债总计1571.74万元,净资产-14.45万元”。评估报告书同时载明:“本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1年,从资产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起计算,至2002年9月30日前有效。” 然而,中卫县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同意城建公司改制的时间是2003年6月2日。此时,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8个月。中卫县政府对这一已经失效的评估报告基本予以确认,只是迫于舆论压力,通过增加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对锅炉房及设备账面净值不予剥离,才使得城建公司的净资产变更为66.69万元。编造负债虚列“应付账款”至少300万元 一些职工反映,城建公司的不少“负债”,是人为编造出来的。 1995年城建公司承建的中卫商城建成后,在工程决算时,欧阳树春安排预提银行贷款利息432万元,陆续支付银行利息218.1万元后,尚结余213.92万元,但城建公司改制时却将其虚列为欠施工单位利息,进入资产评估。 为了证明这笔负债的存在,城建公司又编造了一份“欠各施工队利息情况”清单。这份清单的最后,居然将不用再上交财政的“欠财政借款”利息51.07万元拉来充数。 在资产评估报告书“应付账款”中还有一项“欠雍全义40.1万元”。包括雍全义本人证明在内的各种证据表明,城建公司完全处于债权人地位。仅此几笔,城建公司负债至少虚增了300多万元。低估漏评增值资产流入私囊 2003年7月3日,中卫县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工商核准注册成立,国有城建公司改制为民有民营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新公司董事会成员持股60%,经营者持股占董事会成员持股总数的51%。 此时,原城建公司开发建设的总面积3.5万平方米的12幢商品楼已经全部竣工,且销售红火。而2001年资产评估时,这12个楼盘不论是否竣工,一律作为“半成品”进行评估。在建的建筑面积达5684平方米的美利小区6号楼,评估价值只有150元,全部12幢商品楼评估总值只有422.6万元。 而按照2002年底中卫县商品房市场价格,美利小区6号楼5684平方米商品房,其售价当在500万元左右;12幢3.5万平方米商品房,其总售价则高达3500万元左右。 专家指出,在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失效的情况下,如果不对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其结果只能是应当增值的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手中。 由于恒嘉公司董事长赵炳海拒绝接受采访,恒嘉公司销售12幢商品房究竟实现多少销售利润,记者不得而知,尚需有关地方和部门继续予以关注。据《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