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用电价格大幅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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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1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昨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全市教育事业用电价格将大幅降低,在原只对部分农村教育事业实行居民生活电价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除校办企业),具体电价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825元降低至0.52元。 据介绍,8月15日起第一次抄表仍执行老价格,第二次抄表将按调低后的新价格执行。同时,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对县城以下(不含县城)敬老院、医院(不含院办制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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