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婴儿误食超市毒鼠药 家长索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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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24 东南早报 | |||||||||
商家:数额太高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下午,湖南来泉务工人员文海广抱着年仅1岁又4个月大的孩子小文,心情沉重。原来,半个月前,文妻郭某带小文到泉港区某超市购物时,儿子误食超市置放于地上用于灭鼠的毒鼠药。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小文脱离了危险,但花费了不少钱的文海广想找超市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更令文海广苦恼的是,其幼儿小文又于昨日再次发
文海广说,7月24日,妻子郭某带着小文前往泉港区某超市。当时郭某只顾购物,任由儿子独自一人在超市里“闲逛”。由于不懂事,儿子捡起超市置放于食品柜底下地板上拌有“毒鼠纳”毒鼠药的方便面吃了起来。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当即夺下小文手中的方便面。在超市老板黄某等人的帮助下,郭某将小文送往医院急救。7月25日,小文被转送至附二院。医生为高烧41度、严重昏迷的小文施行了洗胃、输液等紧急抢救措施。小文于次日脱离生命危险。 8月1日,住院观察近一个星期后,身体基本康复的小文出了院。文海广却为此花费近3000元,其中一部分为超市老板黄某先行垫付。文海广曾多次找到老板黄某索赔,但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无法达成协议。昨日上午,出院好几天的小文全身出现红斑点,再次发起烧来。文海广夫妇赶紧将儿子送往泉港区妇幼保健院诊治。 昨日下午,泉港区某超市老板黄某说,事情发生后,超市立即与小孩的家人将孩子送往医院急救,并先行垫付了近2000元。小孩误食毒鼠药,超市有过错,家长也有过错。超市错在没贴出告示提醒顾客看管好孩子。家长错在没看管好孩子,任由孩子自由闲逛。事情发生后,超市始终主动与文海广夫妇联系、沟通,并先行拿出1800多元,支付医疗费。孩子出院后,超市又主动提出除全额支付医疗费外,超市另行支付500元营养费,但文海广夫妇坚持要超市赔偿3万元。“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绝对不可能赔这么多。” 泉港妇幼保健院郑院长说,小文昨日被送来后,身体部分部位出现红斑点。经检查,孩子患的是“荨麻疹”过敏症。这种皮肤过敏可能与上述毒鼠药中毒有直接关系,但不能排除有间接关系。泉州市儿童医院高副院长说,像小文这种幼儿免疫力、抵抗力均较弱,建议家长再次将孩子送至原来为其治疗的医院,再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绝后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