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厅给戴勇林同志追记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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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28 公安部网站 | |||||||||
7月31日,省公安厅给永安市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战士戴勇林同志追记一等功。 戴勇林同志在扑救2004年7月26日永安市上坪乡翔鹭蚊香厂火灾中,英勇负伤后,经全力抢救无效,于7月27日7时零8分壮烈牺牲。戴勇林同志牢记消防战士的神圣职责,立志警营、恪尽职守,始终冲在灭火和抢险救援第一线。从新兵集训后到下中队的短短5个月时间里共参加12次灭火战斗、14次抢险救援。2004年被支队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先后2次受到
鉴于戴勇林同志的英勇事迹和平时的突出表现,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公安厅决定,给戴勇林同志追记一等功。(李建峰 徐建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