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盯紧“个人联合建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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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3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建设厅近日发出通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个人联合建房”的监督管理。 近日,省建设厅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时,发现一些市、县的城市规划区内存在各种类型的“个人联合建房”,这类建房有量大、面广、建筑体量大等特点,并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个人联合建房”通过个人建设、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绝大多数通过二级市场将房产转让,以此牟利。这种借“个人联合建房”之名,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之实的违法行为,对房地产市场危害极大,并使国家税费大量流失。同时,这类建房绝大多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地质勘察报告,无资质设计,没有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委托工程监理,施工图未经审查,无施工许可证,无资质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对此,省建设厅要求: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规划审批。认真分析项目的建设性质,防止借“个人联合建房”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项目按照个人建房予以审批,力求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各类房屋建设的监督管理;三、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项目批件齐全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四、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来源:林岚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