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为被拆迁人“追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被拆迁的地块“烂尾”了,回迁和补偿遥遥无期 新规定为被拆迁人“追数” 新快报讯(记者黄颖)广州市烂尾地块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有了好消息:被拆迁人符合条件的,会有律师为他们免费打官司,争取合法权益;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法律帮
据统计,截至2003年10月底,广州市内有烂尾地块125宗,用地面积共91.5万多平方米,临迁的拆迁户1.4万多户、4.2万多人。其中,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烂尾的有112宗,涉及1.2万多户。 在这些被拆迁人中,如果是广州市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或以下、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被拆迁人,可直接向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服务。《指引》明确指出,该次提供法律援助或帮助的目的,是协助被拆迁人通过司法程序变更补偿安置方式,由回迁或永迁改为作价补偿,以货币的方式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 除了上述被拆迁人可以享受免费法律缓助外,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实有经济困难的被拆迁人可获得备案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可申请缓交诉讼费等费用,律师收费下浮50%;并代为垫付部分律师费;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也给予免费土地、房屋价格评估。另外,如法院判决被拆迁人支付部分诉讼费的,在法院拍卖拆迁人财产后所分配给被拆迁人的所得款中扣减;垫付的部分律师费也在上述款项中扣除。 咨询方法 被拆迁人查询其被拆迁的房屋所在地块是否属于烂尾地块等相关资料,可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咨询拆迁法律援助有关问题,可拨打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2348或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83563631(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华宇大厦8楼);咨询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关问题,可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咨询(地址: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14楼业务部;电话:812092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