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取走24万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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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响木惊堂 私刻公章取走24万欠款 欠债公司“只认公章不认人”,债权公司指其“串通骗钱”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朱艳秀)离职员工涉嫌私刻原公司的公章,瞒天过海代公司取走24万欠款。昨日上午,两公司为欠款问题在法庭上争执不下,一方说“我们已经给了钱,我们只认公章不认人”,另一方说,“你和我们的员工串通好了骗钱的”。1999年12月,广州市远×实业公司(下称远×公司)委托广州市世家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世家地产)代理销售“海逸阁”商场,承诺给代理佣金。2000年3月,世家地产成功卖出了“海逸阁”。按照约定,远×公司应该支付世家地产24万多元。 原告世家地产声称,楼盘卖出后,远×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延迟,甚至拒绝支付这笔佣金,他们只好把远×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 法庭上,远×公司的代表提出:2003年10月20日,世家地产已经委托该公司员工苑某收取了该笔款项,有3份证据为证:分别为世家地产委托苑某负责收款的证明、有苑某签名的手写收条、以及确认收款的确认函。这3份证据都盖有名为“广州市世家地产发展公司”的印章。 针对被告的辩解,世家地产代表说,在被告支付该笔款项之前,他们曾经打电话给远×公司,强调苑某在2000年8月已经离开世家地产了。在这种情况下,远×公司却相信了苑某提供的那3份文件,还把24万多元全部给了苑某,这行为实在让人费解。世家地产还把证据上的3个公章与该公司的“原版印章”作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印章不一致。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