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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文规范大学生住宿校外租房要向校方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09:4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胡霈霖)近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极少数确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并要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继今年2月23日云南大学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后,又有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4月27日,某学院两名学生又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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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绑架抢劫,对此,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高校原则上将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高校近期还将对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和排查,教育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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