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启动社区矫正 为第二批试点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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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0:24 新华网 | |||||||||
约1500人适用社区矫正专门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中心可望设立 昨天,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司法部等四部委今年下半年拟启动第二批12个省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广东省的广州和深圳名列其中。记者还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社区矫正的前期摸查工作已经完成,广州约有1500人适用社区矫正。广州深圳为第二批试点城市
去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等地列为首批试点省市。 叶育长透露说,今年7月底,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大连召开。该会议指出,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试点是全国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今年下半年,相关部门拟启动包括广东省在内的12个省份的试点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的规模和范围扩大到全省辖区的一半以上,“具体到广东,广州和深圳这两个副省级城市被列为了试点城市。” 据介绍,广州拟设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广州市安置帮教办公室就此已有专人到位。该办公室主任李沃生透露说,广州可望设专门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指导中心,对未成年犯进行矫正指导,“他们是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之一。” 据了解,广州拟在辖区内的12个区县挑选三个作为试点,待摸索出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后,再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王俊斯宓)(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