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机命丧307省道 “肇事”水泥管被搬上绿化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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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0:30 东南早报 | |||||||||||
肇事水泥管已搬上绿化带 “肇事”水泥管虽被搬上绿化带 早报讯(记者朱玮杰黄祖祥王盼琛文/图)昨晚8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事发路段———泉州市区北峰街道办事处招联社区路段,看到前日赫然摆放在路边的水泥管不见了,事发路段一百米以内所有的待用水泥管都被摆放到绿化带以内。 事发地点旁一工厂保安称,前日下午6时多,当民警结束现场调查撤离后不久,就有几个人赶到肇事水管前围上了红绿色小旗子做安全标识。后来,一辆黄色的大型吊车开到现场,将管道移至绿化带里面。 施工车多路挤却没有路灯 昨晚,记者在从泉州市区前往事发地的途中发现,由于施工的需要,该路段被封闭了一半,原来的双向6车道变成了单向的3车道。而从北峰工业区到事发地点的一路上没有路灯,来往的车流量却很大,扬起的灰尘铺天盖地,汽车的远光灯晃得摩托车驾驶者眼睛发花,可见度很低。 路边村庄一村民告诉记者,这个路段从开始施工到现在,就一直没有路灯,晚上出门只能靠自己车子的灯光照明。另一位杂货店老板说,该路段周边村民的交通工具以摩托车为主,摩托车的车灯在汽车远光灯照耀下变得很暗,很难看到路边的障碍物。 为记者提供情况的保安也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水泥管已经在路边摆放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此事发生以前,有一个路人骑摩托车经过,没看到管子,紧急避让时摔断了腿。 仍有一些水泥管拦路摆放 记者昨晚在沿北峰路往事发地点行驶的路上还看到,在这条没有路灯的路上,仍有一些待用的水泥管摆放在路边,部分路段上甚至并排摆放着三根同样巨大的管道。有的水泥管周围圈着绳子,绳子上挂着一些绿色或者红色的小旗,以示提醒。这些小旗在黑暗中灰蒙蒙的一片,难以看清。 还有一些货车在挤占路面 另外,该路段沿路有多部车辆随意停靠,有的车载的是木板,有的车装的是钢筋。这些车都未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一些过往车辆往往在靠近时才突然发现,只好紧急刹车转向。 死者家属 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昨日,命丧水泥管中的死者颜某的哥哥告诉记者,由于法医的鉴定结果尚未出来,对弟弟的具体死因他无法表态。 但他同时认为,施工方在该单行道上放置如此巨大的水泥管应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且该路段未设置照明路灯,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姑且不论如何进行赔偿,现在他只希望这起事故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警方透露 初步认定为交通事故 昨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当日,死者家属怀疑该事故涉及刑事案件,丰泽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过三四个小时的初步调查,丰泽警方初步认定此起事故没有涉及刑事案件,至于具体的事故经过,警方还需要时间来调查取证。 记者随后从另一位现场办案民警口中获悉,经过现场调查,警方初步断定两人是因交通事故而死。 律师说法 施工方管理者都有责任 昨日,就此事件,泉南律师事务所柯律师认为,该路段的施工方有义务在该处设置警示标志和做好防护措施,若无做到,则属于施工方管理上的过错,需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及误工等方面的经济赔偿。 柯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承接该地段工程的施工工程队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主管部门也有管理上的部分责任。受害者家属可与施工方进行赔偿协商,也可采取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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