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返利”骗老人广东“骗子公司”仍在增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8月10日电(记者吴俊、肖文峰)成立一家公司,以“定期返利”为诱饵骗取老人对其投资,几个月后卷款逃之夭夭——这样的“骗子公司”近年来在广东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广东省公安厅9日对广东省7月份警情进行通报,通报表明这样的诈骗活动在广东仍在增加。 据介绍,“骗子公司”通常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以博取对方信任,然后履行小额合同,
据了解,这些“骗子公司”有五个特点:第一,这些公司均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以合法的外衣,骗取群众和投资者的信任;第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先履行小额或部分合同的手法实施诈骗;第三,这些公司极力向老年人推销其“产品”或“开发项目”,诱骗老年人签约购买或投资,金额到手后便卷款潜逃;第四,主要以老年群体作为欺骗对象;第五,这类公司易成立、易运作、易解散和风险小,故有较大的蔓延趋势。 广东省公安厅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提高警惕,加强对对方的资信审查,谨防受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