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南出台举报新规:腐败举报人误告错告不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4:58 胶东在线

  新华社海口8月9日电 为了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保护举报人不受非法侵害,海南省举报办法有了新的规定:严禁检察机关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对犯罪事实了解不全而发生误告、错告或举报失实的,不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新规定还包括: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
每月免费发450条短信 通用网址,E通天下
周旋于几个男人间的她 七夕钻石男女靓丽比拼
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移送主管部门处理。作者:李符虹责任编辑:王子洋来源:北京青年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