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要“以地养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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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5: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从今年开始,不少于15%的土地出让金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以实现“以地养农”。今后,现行政府预算收入科目中的“土地出让金”项目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土地出让金”。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扶助农业发展。为此,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同制定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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