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教育局长敛财160多万被判刑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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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21: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8月9日,疯狂敛财达160多万的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封丘县教育局局长魏广明,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违法所得16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魏广明在担任封丘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发包教育局印刷厂的便利,收受承包人李某贿赂8万元;利用主管财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指使他人虚开发票等
获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魏光明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巨额财产部分数额认定有误为由提起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魏光明上诉,维持原判。(景永利、陈和耀、王泓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