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遭“克隆”自己告自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6:28 深圳商报 | |||||||||
【本报东莞4日电】(深圳商报记者王海荣通讯员祁爱联)日前,东莞法院厚街法庭受理了一宗自己告自己的财产权属纠纷案件,一名男子为了证明自己的钱财被歹徒使用调包法冒领,要求法庭为自己存进信用合作社内的10万元港币“验明正身”。 今年4月底,两名男子向李某订购价值180万元的家具,其中一名自称“王科长”的要求李某给他人民币10万元作为回扣。“王科长”为表示诚意,建议李某将这笔钱先存进银行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海荣通讯员祁爱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