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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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6:42 北京青年报 | |||||||||
教育部通知要求 本报讯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列入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要求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坚决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的做法。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 作者:王丽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