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北京游客都江堰腹泻 近期类似事件频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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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7:21 新华网 | |||||||||||||
8月7日,16名赴四川旅行的北京游客在都江堰吃饭后,陆续发生腹泻、发烧等症状。 8月4日,25名北京游客报名参加了中青旅赴四川的旅行团,到九寨沟、黄龙、乐山和峨眉山4个地方旅行。8月7日,一行人到达都江堰。游客钟华说,他们在一家三星级宾馆吃的午饭,吃的菜包括海带炖猪肉、凉拌面条、夫妻肺片等。当天下午,他的妻子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一开始还以为是水土不服呢,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其他13名游客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除1名游客吃了自带药品病情好转没去医院外,其他人被送往当地医院。8月9日上午,又有两名旅客出现腹泻等症状。 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何医生说,这些旅客的症状属于急性肠胃炎,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造成的。据了解,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已取走游客吐出的脏物检验,但目前还没有得出结论。 中青旅国内部总经理赵毅表示,旅行社已经从四川地陪处了解到该事件,对于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的游客,旅行社将报销医药费和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此外,旅行社会根据游客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额外的经济补偿。 近一半的腹泻游客表示,可以接受旅行社的赔偿。(记者张春健 实习生吕玲) 链接 近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结果 事件:7月31日,34名北京游客参加4家旅行社拼组的旅行团,在兴城食物中毒。 争论:游客要求双倍赔偿旅行团费,而旅行社认为游客要求不合理。 目前状态:双方打算诉之法律。 事件:7月31日,14名北京游客在兴城出现腹泻症状。 争论:游客要求退还旅行团费等,旅行社称已上报总社。 目前状态:双方仍在协商中。 事件:8月5日,36名北京游客在兴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 争论:游客要求赔偿双倍团费,而旅行社认为需要调查游客吃饭地点。 目前状态:旅行社仍在调查。 事件:8月7日,52名北京游客在兴城集体腹泻。 争论:游客要求赔偿双倍团费,旅行社解决方案为:有腹泻反应的游客赔偿团费的50%,并报销医疗费和打车费,无腹泻反应的游客赔偿团费的20%。目前有9人同意该解决方案。 目前状态:双方仍在协商。(记者 张春健 整理) 各方观点 游客 保护自己利益只能上诉至法院 7月31日腹泻游客之一许先生:我们的要求旅行社不能接受,工商表示原则上不管,消协又属于民间组织,而旅游局只能协调,看来只能上诉到法院。 旅行团 组团社有时是无辜的 神舟国旅国内部总经理石建忠:游客找旅行社赔偿是明智的,但让旅行社为难的是,相关事件没有具体的赔付标准,而且相关责任无法界定,其实组团社大多数时候是无辜的。我们一方面呼吁新的相关旅游法规的建立,对中毒、航班延误等类事件的赔付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希望修改旅游意外人身伤害险的条款,将这类事件明列进去。另要说明的是,旅游是消耗性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应该按消法规定的“假冒伪劣按双倍标准”来赔,所以游客要求双倍赔偿没有依据。 旅游局 以法规固定赔偿不现实 北京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旅游局不是仲裁机构,旅游局只能协调,仲裁是法院的事情。旅游产品不是固态的消耗产品,旅游局无法将带有不确定因素的事情以具体的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也无法在形态各异的事件还没发生前以固定的条框事先规定责任由谁来负。 权威建议 专家 游客应将细节写进合同 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王德富:目前,国内游还没有一个所有旅行社普遍使用的规范文本,而且由于旅游本身是偶然性很大的一个行业,规范的法规无法固定到每一个细节。因此游客应尽可能把能考虑到的细节问题都向旅行社提出,然后与旅行社共同协调出一个个性化的合同,将细节赔偿问题写进附加条款。(本版文字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杨珺采写)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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