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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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7:2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昨日,我省开始进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7月30日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发现和查处违法使用童工案件时,必须在立案10日内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上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服装、餐饮、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方式将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实地抽查、召开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记者 张树忠 实习生 肖 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