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7200平方抵债厂房贱卖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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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7:4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南京玉环集团法律顾问———南京爱信律师事务所及其代表律师廖志平,代表玉环集团向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发出一份律师函,指出在十天前的一场拍卖严重侵犯了玉环集团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8月1日,江苏实成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的委托,组织了一场拍卖会,是拍卖玉环热水器厂位于凤凰西街14号的房产。最终,7200多平方米的闲置工业厂房以14
玉环集团在律师函中用了三点证明了他们对此次拍卖的态度。一、1998年,玉环集团为抵债将16、17、18、19号楼转让给贵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下同),因为抵债房产所依附的土地属国家划拨性质,玉环集团无权处分,且实际亦未过户至贵行名下,玉环集团仍持有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证。二、在该土地上一直存在数家法院的查封冻结手续,被查封的财产不允许转让。三、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主产和土地不允许分离转让,现贵行在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单独转让房产违反法律(若与土地同时转让也因贵行无土地权证而违法),同时也侵犯了玉环集团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贵行此次转让行为将给贵行、玉环集团带来巨大的法律纠纷及实际冲突。 为此,玉环集团希望工行南京分行将房产正式过户之前停止转让。律师廖志平说,玉环方面愿继续与工行协商以实现玉环对上述房屋的回购,此举将对各方均有利,且能避免今后的冲突及法律诉讼。 作者:杨真福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