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政府为何成了欠款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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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8:34 新桂网 | |||||||||
据海南省建设厅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政府已成为了拖欠工程款的大户(据《南国早报》8月10日报道)。 可以肯定地说,国家在批准地方政府上报的每一项基建投资计划时,都需要经过科学的考察论证。一旦地方政府报建的项目得到批复,除了国家拨付一部分专项资金外,还必须要求地方政府按相当的比例自筹配套资金。这个帐不说是算得滴水不漏,起码其资金总量足
然而,现实情况不容乐观。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经济还不是太景气,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硬是拿不出多少资金来配套。所谓的“配套资金”,恐怕就是涉及到工程建设的“税收返还”和“土地占压”,要不就玩一个“空对空”——虚进虚出,只是在帐面上反映一下自筹的数额,应付上级检查。像这样搞建设,配套资金到不了位,发生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 当然,不排除少数地方政府的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挪用了国家下拨的基建专项资金,从而造成建设资金不足,导致拖欠工程款。比如说,我国自1998年发行国债以来,每年下拨到地方用于基建的国债专项资金数额巨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县,少则几百万元,多则千万元上亿元。然而,有少数地方政府、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见钱眼开,挪用国债专项资金。有胆大者,将国家下拨的移民建镇国债专项资金挪作单位建房,解决职工福利;将兴修江河堤坝的国债专项资金拿来建宾馆……看来,政府拖欠工程款并不完全属于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所造成的(大凡经过国家批复的基建项目,就不应将其纳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之列),也不单纯是一个表面上的“资金缺乏”问题,我们还有必要从其它方面找原因。只有“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湖北蔡红东) 作者:蔡红东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